吕不韦贾于邯郸原文
《战国策》载:濮阳人吕不韦贾于邯郸,见秦质子异人,归而谓父曰:“耕田之利几倍?”曰:“十倍。”“珠玉之赢几倍?”曰:“百倍。”“立国家之主赢几倍?”曰:“无数。”曰:“今力田疾作,不得暖衣余食;今建国立君,泽可以遗世。愿往事之。”
吕不韦贾于邯郸注释
1、濮阳:在今河南濮阳县西南部。
2、吕不韦:战国时阳翟大商人,后为秦国相国。曾命宾客编著《吕氏春秋》。
3、贾:做买卖。
4、邯郸:赵国都城,在今河北邯郸市。
5、秦质子异人:留在国外做人质的秦国王子异人。
6、泽:恩泽,恩惠。
7、归:回来,返回。
8、利:获利;利润。
9、力:致力。
10、疾:快速。
11、得:能够。
12、遗:遗传;遗留。
吕不韦贾于邯郸翻译
濮阳人吕不韦在赵都邯郸经商,看见秦国在赵国做人质的公子异人。回家后,便问他的父亲:“耕田可获利几倍呢?”父亲说:“十倍。”又问:“贩卖珠玉,或获利几倍呢?”父亲说:“百倍。”又问:“立一个国家的君主,可获利几倍呢?”父亲说:“那不可以数计。”吕不韦说:“现在农民努力从事耕田劳动,还不能做到丰衣足食;若是建国家,立一个君主,获利就可以传至后世。那我愿意去做。”